💙 Gate廣場 #Gate品牌蓝创作挑战# 💙
用Gate品牌藍,描繪你的無限可能!
📅 活動時間
2025年8月11日 — 8月20日
🎯 活動玩法
1. 在 Gate廣場 發布原創內容(圖片 / 視頻 / 手繪 / 數字創作等),需包含 Gate品牌藍 或 Gate Logo 元素。
2. 帖子標題或正文必須包含標籤: #Gate品牌蓝创作挑战# 。
3. 內容中需附上一句對Gate的祝福或寄語(例如:“祝Gate交易所越辦越好,藍色永恆!”)。
4. 內容需爲原創且符合社區規範,禁止抄襲或搬運。
🎁 獎勵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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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等獎(3名):Gate品牌衛衣
三等獎(5名):Gate品牌足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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🏆 評選規則
官方將綜合以下維度評分:
創意表現(40%):主題契合度、創意獨特性
內容質量(30%):畫面精美度、敘述完整性
社區互動度(30%):點讚、評論及轉發等數據
比特幣搶劫案引發虛擬財產刑事保護新思考
比特幣搶劫案:虛擬資產的法律保護新篇章
近年來,隨着區塊鏈技術的蓬勃發展,比特幣、以太幣、泰達幣等加密貨幣逐漸進入公衆視野。這些數字資產雖然表現爲代碼和數據,但其所蘊含的價值、可轉讓性和獨佔性,使其天然具備財產屬性。在中國,盡管相關規定明確禁止虛擬貨幣作爲法定貨幣流通使用,也禁止炒作行爲,但司法實踐中已廣泛認可虛擬貨幣作爲"特定虛擬商品"或"數據型財產"的地位。
在刑事司法領域,涉及虛擬貨幣的犯罪案件逐年增多,主要集中在詐騙、盜竊和計算機犯罪等類型。然而,直接採用暴力或脅迫手段獲取虛擬貨幣的"搶劫類案件"並不常見。因此,2021年江西宜春發生的一起比特幣搶劫案((2022)贛09刑終9號)因其特殊性和復雜性,成爲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,爲加密資產在刑事案件中的定性和量刑提供了重要參考。
案情回顧:一場未遂的比特幣搶劫計劃
2021年5月,賴某因炒幣虧損,得知彭老師持有至少5個比特幣(當時單價約25.5萬元人民幣),萌生了搶劫的念頭。他在網上發布信息尋找同夥,向某主動聯繫並加入計劃。兩人在宜春會面,制定了詳細的搶劫方案,準備召集至少4人實施犯罪。
賴某計劃以投資爲由約彭老師到偏僻地帶,由一人負責接送,其餘三人用尼龍扎帶控制彭老師及其同行者,索要比特幣帳戶和密碼。爲此,賴某甚至準備了7根尼龍扎帶,並持續聯繫其他潛在同夥。
然而,警方根據線索迅速行動,於5月11日下午將兩人當場抓獲,犯罪計劃尚未開始實施就被終止。一審法院認定兩人構成搶劫罪,分別判處賴某三年、向某一年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兩人不服上訴後,二審法院認爲本案屬搶劫預備階段,未造成實際財產損失,也未對比特幣價值作出合理認定,因此改判賴某一年六個月,向某九個月,刑期明顯縮短。
搶劫比特幣構成搶劫罪的法律依據
本案的一個關鍵爭議點是:搶劫比特幣是否構成刑法意義上的"搶劫罪"?法院的生效判決給出了肯定答案。
刑法中的搶劫罪是指以暴力、脅迫等手段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爲。雖然比特幣本質上是一串加密數據,但由於其具備交換性、可轉讓性及現實市場價值,符合"廣義財物"的三大特徵:管理可能性、轉移可能性、價值性。
二審法院引用了2013年相關部門的通知,認定比特幣爲"特定的虛擬商品",雖不具備貨幣地位,但屬於應受法律保護的"數據型財產"。因此,搶劫比特幣並不因其數據形式而喪失財產犯罪構成要件,其侵害的對象仍爲他人財產利益,與傳統搶劫現金或手機本質上並無區別。
本案中,雖然賴某等人未着手實施搶劫行爲,但其行爲已屬於犯罪預備,因爲兩名被告人已準備作案工具、制定詳細計劃,構成搶劫罪的預備犯。結合相關司法解釋,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爲構成搶劫罪,但予以減輕處罰。
涉虛擬貨幣犯罪的量刑規則:財產價值認定是關鍵
在涉及虛擬貨幣的搶劫案件中,除了考慮行爲方式,還需要對"搶劫數額"進行認定,而這正是司法實務中的難點之一。
一審法院以比特幣案發時的市場價格(約25.5萬元/枚)爲依據,認爲兩人意圖搶劫至少一枚幣,屬"數額特別巨大",從而從重判刑。但二審法院持不同觀點:首先,本案未進入"實行階段",未能實際獲取財物;其次,比特幣在國內無合法交易市場,價格認定缺乏明確標準;最後,搶劫罪的定罪應以"實際搶得數額"爲依據,預謀階段無法準確界定價值。
二審法院指出,對於加密資產的價值應遵循"損失填平"原則,以被害人實際損失爲核心依據,主要考慮以下因素:
同時,法院強調,我國雖不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,但也未禁止私人持有與轉讓。因此,被害人對虛擬資產的持有是合法的,其損失應依法予以保護。
最終,二審法院決定不以搶劫"數額巨大"加重處罰,而是結合搶劫預備階段的危害性、手段和現實風險,對兩名被告人作出相對從輕的判決,體現了司法機關在處理新型財產犯罪案件時的理性與審慎態度。
結語:加密資產法律保護的未來展望
本案的裁判不僅爲涉虛擬貨幣搶劫案件提供了指導,也釋放出一個明確信號: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已被中國刑法實務廣泛認可。
在現行法律框架下,比特幣等加密資產雖不具貨幣屬性,卻具備顯著的財產價值。無論是通過詐騙、盜竊、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,還是敲詐勒索、暴力搶劫,只要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實施侵害行爲,都將以財產類犯罪論處。
隨着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,涉加密資產的刑事案件將日益多樣化,司法機關將面臨更多新類型、新爭議的挑戰。未來法律應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屬性、市場估值標準以及數據與財產的界限劃分,建立更加統一、穩定的司法裁判規則。同時,相關法律從業者也需要不斷提升專業能力,深入學習加密領域知識,以更好地服務客戶。
可以預見,加密資產將越來越多地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,而任何侵犯其持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爲,也將依法受到嚴厲追究。這不僅有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,也將爲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。